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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从2005年颁发有机产品认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至2012年年底,全国通过有机食品生产认证的土地面积约为190万公顷,年出口贸易额为4.5亿美元。然而,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管理制度和扶持性政策均起步较晚,内容尚待完善,整体效益与欧美等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比较研究我国与其它发达国家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准、认证认可的法规规章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美有机农业制度均以IFOAM为基础标准,遵循有机农业四大原则,以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为基础,来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美国的标准和制度以其法律法规和文化为背景,以进口产品为主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其有机标准和法规制度的制定原则;中国以自己的法律法规和自身的文化为背景,决定了自己的有机标准和法规制度的制定原则,其中较多地等同采用了欧盟的标准条款。本文以IFOAM基本标准为平台,以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为基准,比较了中美两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和认证制度的起源和建立健全过程。从中关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及制度两个方面,分析了两国认证标准与认证制度的异同,如中国要求申请认证的基地或加工单元提供产地环境质量的证明材料并配备相应的有机生产或加工管理者及内部检查员,美国则没有相关要求;研究其差异背后深层次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原因,则是中美两国文化背景和消费需求的差异。比较中美两国认证标准与认证制度规律性、普遍性和有效性的法规和标准条文,为中美两国认证标准和认证制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准备,为中国有机产品出口美国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