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水资源配置历来是一个既复杂又敏感的问题,备受世人重视。尤其是在世界范围内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用水竞争与冲突不断升级,气候和水文条件的不确定性趋于增大的形势下,如何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和行业之间合理配置有限的水资源无疑变得更加重要。
本论文将水资源分配制度作为主要研究目标。在系统分析资源配置内在的机理基础上,将新兴的制度经济理论与水资源配置问题结合,提出基于制度经济学的水资源配置方法;应用公共选择、制度变迁和博弈理论,对水资源配置问题进行制度经济学的描述,作为应用数学方法解决该问题的理论框架。将水资源配置视为由用水主体(分区)、供水机构和政府等局中人构成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应用博弈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将水资源配置的理论框架概化为水资源配置制度经济模型一多目标、多局中人的水资源配置Nash-Harsanyi谈判模型。并以黄河流域为实例,应用建立的谈判模型对不同用水制度水资源配置的社会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量化计算。
本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点是:在理论上,突破了以往研究采用博弈模型进行定性分析或应用特定博弈模型分析特定问题的局限,本研究运用制度设计和制度变迁等制度经济理论,采用博弈分析方法构建统一的水资源配置制度经济学模型,对不同的用水制度进行定量分析,研究水资源配置制度变迁的原因、动力和过程等问题,强调资源配置实际效果、突出参与和激励约束相容。在研究方法上,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水资源配置中涉及的自然(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制度)因素全面考虑并尽可能地进行量化。在应用前景方面,本研究构建的具有广泛意义、适合不完全信息动态水资源配置制度分析的多目标、多局中人的谈判模型,可以对流域层面上分水制度的配置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对各种用水主体之间公平、高效的水资源配置进行了有意的探索。
本文以黄河流域为例,对包括确定用水量、明晰水权的水市场配水和自由取水在内的不同用水制度对流域水资源配置效果进行定量研究。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1)水资源配置制度必须同时满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符合激励相容的原则,通过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发生作用。也就是说,只有所有参与人普遍认可而且能激励他们自觉遵守协议的制度才是有效、可执行的制度。这种制度可以兼顾效率、公平和可持续的配置原则,但在整体经济效益上不一定是最优的。我们可以依据制度经济学理论构建谈判模型,定量分析研究不同分水制度对于水资源配置效果的影响,为我国水资源配置制度的创新、改进提供量化参考依据。
(2)自由取水制度只能使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继续遭受破坏,用水效率较低的上游地区继续低效用水,下游相对用水效率较高和较富裕的地区发展受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制约程度越来越高。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人们为了追逐短期利益,不会自觉地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浪费用水会使水资源的短缺程度进一步加剧。如此,中下游用水分区的需水缺口会加大,流域内供需矛盾和用水冲突很可能会逐步升级。
(3)明确区域分水量制度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强有力的流域用水管理机构和配套的管理设施。管理成本将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而不断上升。如何保证各种实施、监督费用的长期和有效供给是保证这种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从全流域整体效益的角度来看,这种管理制度虽然相对不同来水情况用水和社会净效益比较稳定,但可能不是优化的。然而,在目前水权水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还不失为一种可行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优化分水量细部方案的‘谈判’,使所有参与者能够接受并积极执行分水方案。同时,加强流域机构的实施监督职能,以确保分水方案的有效执行。
(4)水权的明晰和合理的水价结构可以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使用和高效利用,在干旱年份更为明显。针对黄河目前的水资源配置制度,首先要合理控制水资源配置的各种监督成本,政府有限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这样既可兼顾公平配置(集体理性),又可有利于发挥市场在高效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个体理性)。显然,合理水价结构的形成、水市场的建立和有效运转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良好的法规、政策作保障,以及用水部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由于各流域的水资源禀赋、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文化传统不尽相同。水市场和具体的配水制度安排必须符合当地实际。防止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
(5)黄河流域地处干旱半干旱区域,目前可利用水资源量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流域内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制度的研究对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水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制度结构、制度环境和制度走向决定了水资源配置的绩效。利用本研究构建的制度经济学谈判模型,可以在现有分水方案(相当于初始用水权)框架下,探索行政措施和市场手段相结合更为有效的水资源配置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