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企业腐败问题日益严重,高管超额的在职消费、收受贿赂、公款吃喝等“以权谋私”的贪腐现象,不仅损害了企业价值而且破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经济增长的速度。一方面,腐败的产生是由于内部制度的不健全所致。长期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都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企业治理改革的不完善、监督机制的漏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未能很好落实,使得集权的高管想要为自己谋取私利变得异常容易。权力的寻租、高额的在职消费,甚至一些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仅阻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而且也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导致经济凋敝。另一方面,不利的外部环境也会加剧腐败现象的发生。一些审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到位使得企业内部权责失衡,高管权力膨胀,腐败行为加重。因此,根治腐败,我们要同时从内外环境入手,在优化企业内部配置的同时,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几年来,我国对社会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效发挥审计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社会审计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能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两权分离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这时处在第三方的社会审计能够起到公证审计的作用,维护公共利益。社会审计还有利于吸引外资,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此时就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各种专业、公允的咨询服务。审计前的调查和了解工作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包括监督和规范权力的配置,并使其公开透明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然而,具体到我国国情,社会审计与高管腐败到底存在何种联系,还需要更多的理论与实证数据来证明。因此,在当前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基于对企业内高级管理层贪腐的行为诱因研究以及对内外部治理机制的综合考虑,本文构建了“内部权力配置—外部审计治理—高管腐败”这一逻辑框架,采用2012-2017年的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高管控制权的增强会促进腐败行为的发生;而高质量的社会审计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管的腐败;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随着高管控制权的不断增强,社会审计对高管腐败的治理效力会被削弱,并且,在民营企业中,社会审计反而还助长了高管腐败行为的发生。另外,考虑到自选择问题可能带来的内生性影响,本文利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做了稳健性检验,主要的研究结果无实质性变化。本文在以往的研究上做了如下创新:首先,本文从内部与外部两个视角综合对高管腐败进行了研究,与以往单从内部控制这一角度来研究腐败不同;其次,过去关于高管腐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权性质、薪酬管制、政治关联和企业绩效等环境因素,本文在此基础上做了一点扩展和补充,加入了高管权力这一因素,以此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