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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在任何经济社会,既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又是重要的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峻。城市发展进程中,土地集约利用是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土地合理配置的基本途径,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建设用地扩张直接导致了农用地资源的较少,实现农用地的集约利用,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本文以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为目标,构建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应用新河县1997-2009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和经济数据,分析了新河县农用地的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情况及集约利用潜力,得到了以下结论: (1)根据新河县农用地利用特点,构建了农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因子分析法分析了新河县1997-2007年间的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新河县农用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为0.644,属中上水平。新河县6个乡镇中,集约利用水平最高的是新河镇为0.902,最低的西流乡为0.547,二者差值为0.355,差距仍较显著,但新河镇以外的5个乡镇集约度较为接近,显著低于新河镇。 (2)以新河县建设用地利用特征为基础,本文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投入强度和土地产出效益四个层面构建了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并对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水平进行了评价。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偏低。1997-2008年,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经历了无明显规律和持续增长两个阶段,总体增幅为34.36%,但相比于邢台市其他县域仍相对较低。 (3)本文以新河县农用地分等数据及调查数据为基础,运用典型样区法分析了新河县农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新河县农用地集约利用潜力主要来自内部挖潜,以2020年为研究年限,耕地集约利用面积潜力为369.32公顷,潜力系数为5.09%;中低产田质量粮食产量提升潜力为197.36吨。 (4)根据城镇用地人均用地标准,结合新河县建设用地需求,运用降低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和推进城镇化法两种测算方法,分别测算了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升潜力,并对新河县2015及2020年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进行了评价。新河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升潜力为1588.29公顷,潜力主要来自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集约利用潜力分别为1306.09公顷和282.2公顷。2020年,新河县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值为6576.51公顷,即集约利用水平下为4988.22公顷。本阶段,新河县应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