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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已不在少数且已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些纠纷多为商业拆迁引发的纠纷。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公布和施行,与此同时主导我国拆迁市场近十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宣布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房屋征收补偿活动,排除了商业性拆迁的法律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然有助于结束城市房屋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混淆不分的局面,但将商业拆迁排除在外使得商业拆迁如何得到合理规范成为疑问。由于暂时未有专门针对商业拆迁的立法,在实践中打着“公共利益”旗号的商业拆迁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因拆迁补偿引起的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愈演愈烈,这值得人们反思。房屋是人们生存的“根”,对个人房屋所有权的侵害是对个人财产权最为严重的侵害。笔者在查询我国现行拆迁相关法律的同时,将我国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与国外及部分地区的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得出了一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例如国外在拆迁立法中对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进行了严格划分、尊重和保护被拆迁人财产权等方面,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的。商业拆迁补偿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对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应该是重中之重。但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富地位悬殊等原因导致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实质上的不平等,在拆迁实践中被拆迁人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必须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规,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为了完善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本文以民法为视角对商业拆迁行为进行研究,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文章首先就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述,然后对我国城市商业拆迁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进行实证研究,接着与国外和港台地区的商业拆迁补偿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建议。希望本文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探讨能够对完善我国商业拆迁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分为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本理论的概括介绍。首先谈到了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然后对两种拆迁——商业拆迁和公益拆迁进行了比较分析。其次是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性质进行阐述,说明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民事行为。最后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征进行概括。第二章就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现状进行分析。这一章节是对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立法现状进行描述,包括对《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和《合同法》几部法律中拆迁补偿部分的列举,并分析我国拆迁市场中现存的问题。第三章运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商业拆迁补偿制度进行阐述,包括英美法系的美国和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接着是对我国较为先进地区的代表香港和台湾的拆迁补偿规定进行介绍。然后对比几个国家和地区商业拆迁立法规定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最后得出对我国的有益启示。第四章是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借鉴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先进性规定及国内外有关商业拆迁行为的法律规定,提出几点完善我国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的个人建议,以期指导商业拆迁活动在城市建设中的顺利实施。建议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提出希望尽快制定专门针对商业拆迁补偿的《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其次是明确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界限,再次是适当扩大商业拆迁的补偿范围,最后是完善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