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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既是保证保险,也属于涉农保险。作为一种保证保险,该险种和其它保证保险有着共同的特点。作为一种涉农保险,该险种也受到农村金融市场特点与投保人自身特点的影响。该险种在我国的发展正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各省市政府推行了相关试点项目,但是各地政策文件又不尽相同,各自对险种费率、市场准入和损失承担比例等做出了严格规定。这导致保险人只能让各分支机构各自为阵,无法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管理。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又导致了该险种经营主体少,险种费率较高的问题。此外,保险人由于内部部门划分标准不合理,增加了该险种的运营管理成本。首先是投保人居住地分布范围广,通常的金融机构营业部门不能完全覆盖。其次是投保人相关信息与农险经营所需信息几乎一致,客户资料掌握在农险部门手中。因此,可以考虑将该险种也划归农险部门管理,促进农险部门转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在对该险种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为该险种在我国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是对政府监管的建议。希望政府可以逐渐放宽监管,减少对该险种的限制,这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促使保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希望政府可以推动试点范围的扩大,使保险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与风险管理安排,获得规模效益。希望政府可以为该险种提供再保安排与巨灾风险准备,因为该险种的涉农性质表明商业再保险人不适合为此提供再保险服务。其次是对保险人的建议。保险人应当探索该产品商业化的经营方式,避免将来市场竞争加剧之后无所适从。在将农险部门从传统产品部门改革为为农户提供全方位保险服务的事业部门的同时,将该险种划归农险部门经营管理,以集中优势谋发展,协同农户意健险为农户提供资金与人身安全保障。当然,还要考虑风险管理,重视再保与共保安排,保持经营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