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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社会闲散资金日益雄厚,社会公众需要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期货交易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作用,是公众投资者理想的投资场所。但是,我国的期货法律体系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期货市场中内幕交易行为频发,对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害。为了净化投资环境,增强公众投资者的投资愿望和热情,带动和盘活社会闲散资金,对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进行有益的研究,防范和打击期货市场中的内幕交易行为势在必行。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通过对学界期货交易内幕信息概念的探讨,概括出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特征和要件。根据前述内容,期货交易内幕信息是指对理性期货投资者在期货交易的全过程中可能做出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确切信息。接着,进一步引用古典特殊关系理论、信息泄露理论和盗用理论论证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正当性。最后,再对现行法中指导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原则进行分析与概括,构筑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基本思路。第二部分通过运用比较法研究,在评述美国、欧盟、英国、德国、法国五个具有重大影响的典型国家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总结和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强大的司法监督、活跃的自律监管、严密的法律体系、开阔的国际化视野都应是在我国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工作中值得吸收的宝贵经验。第三部分剖析我国期货法制体系中的不足。第一,指导我国期货交易内幕司法认定工作的观念和原则具有更多的“官方”色彩。第二,我国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仍有待增补。第三,我国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机构体系还有待完善。第四部分对我国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完善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首先,应当树立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思想观念和指导原则。其次,应当将非公开性、理性投资者标准和确切性作为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最后,应当从强化司法监管、放松自律监管、提早司法介入三个方面完善期货交易内幕信息司法认定的机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