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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开始向“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标志的低碳发展模式转变,“低碳旅游”成为未来旅游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从低碳旅游的角度出发,运用低碳经济理论、旅游可持续发理论、旅游环境承载力理论,并结合实地调研资料建立了旅游区低碳评价体系框架,运用德尔菲法对评价体系的指标因子进行筛选,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赋予了指标体系复合权重,尝试构建旅游区低碳水平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资料及数学统计法,对池州市15个4A级旅游区进行低碳水平的综合评价及分析,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并给出了旅游区低碳建设的相关建议。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从指标间低碳指数分析,在指标层中,节能减排领导组织、植被覆盖率、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生态停车场比率、低碳旅游活动率指标对旅游区低碳评价影响最大;准则层中,旅游管理指标平均低碳指数最高,旅游区之间差异最大,对总体评价影响最强,应作为旅游区低碳建设的重点。从旅游区之间的低碳指数分析,在旅游资源指标中,各旅游区差异很小,仅地处市中心的秀山门景区与同类旅游区存在较大差距;在旅游设施指标中,牯牛降和地藏圣像低碳指数最高、低碳建设投资最大;在旅游运营指标中,鱼龙洞、仙寓山等自然风景区低碳指数明显高于秋浦河、怪潭等过度依赖于高碳排旅游项目的旅游区。在旅游管理指标中,低碳指数最高的杏花村比最低的秀山门高0.1455,说明各旅游区低碳管理程度差异较大。⑵池州市综合低碳指数主要分布在0.72-0.92之间,离散程度不高。15个4A级旅游区均达到了基本低碳阶段,其中有5个旅游区达到了高等低碳阶段,但仍有一半以上的旅游区处于中等低碳阶段,低碳建设仍有较大空间。⑶可根据4A级旅游区创建时间及低碳综合评价值将池州市4A级旅游区分为低水平-低效率、低水平-高效率、高水平-低效率、高水平-高效率四类,15个旅游区在上述四类中分布较均衡。⑷池州市3县1区的旅游区低碳建设程度差异较大、水平层次不齐。青阳县领先于其它区县,平均低碳指数达0.9032,东至县低碳指数虽逼近0.9,但存在旅游区数量、质量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旅游管理部门应适当开展政策倾斜和经济扶持,为低碳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