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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主要实行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管理政策。土司制度的研究系民族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四川是元、明、清王朝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的重要地区之一。本文所研究的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均是渝东南的重要土司。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均是渝东南地区的土家族土司,其中酉阳土司是渝东南地区最大的土司,而秀山是渝东南的组成部分,邑梅土司则是秀山地区四大土司之一。邑梅与酉阳由于历史与环境的特殊性,元、明、清王朝一直在这两地区实行着土司制度。邑梅与酉阳土司自元末先后建立土司以来,各自经历了自身的发展历程。其中,明代的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关系较为复杂,因此,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这两大土司的关系进行探究。明代,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由于地缘、民族成分、周边土司、利益的驱动等因素以及明朝对土司地区实行的“以夷制夷”的政策等影响,使得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显现出如下的复杂关系:政治上,他们因为自身利益的需求,地理位置相邻,周边大土司的牵制以及强大的杨氏家族力量等原因,表现出了承袭之争、联婚之争,但却以土地之争作为他们冲突的焦点;经济上,他们因为邑梅土司处于交通要冲、民族构成相似等原因,表现出了互相流通的一面,主要体现在产品的流通等方面;文化上,由于中央王朝对土司区文化的控制、民族构成相似以及文化自身的价值等原因,呈现出他们之间相互学习与交流的一面,具体表现为邑梅土司向酉阳土司学习儒学,而酉阳土司又受到了邑梅土司地区花灯艺术等文化的影响。总之,明代邑梅土司与酉阳土司之间的关系虽有交往与互惠等方面,但是由于他们各自的实力不同,利益不一致等原因,使得冲突成为了他们之间关系的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