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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深刻影响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轨迹。以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关于住宅问题的讲话为标志,拉开了我国住宅市场化、商品化的序幕,标志着我国进入房地产启动和住房逐步商品化阶段;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房地产业在有利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我国出现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房地产迅速“膨胀”时期,进入促进和培育房地产业市场发展阶段;跨入21世纪,我国的房地产业又进入了一个暂新的发展阶段——规范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它已逐步成长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住宅消费已经成为了真正的消费热点。应该说,我国的房地产政策与制度建设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发展的,明显带有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时代痕迹。20多年来,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及房地产金融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制定产业政策和放开市场准入为支撑,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为中心,逐步完善了我国房地产政策制度,本文对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房地产业政策制度进行了评析,阐述了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美国、日本、新加坡是世界上比较典型的三种房地产业发展模式,本文重点介绍分析了美国依赖市场原理运行的住房政策,日本以公库、公营、公团为三大支柱的住宅政策,以及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和中央公积金制度,并简述了三国房地产政策制度的优点和不足,以便借鉴他们的发展经验。最后,针对我国当前房地产政策与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完善我国城市房地产政策制度以保障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设想和对策。首先要转变和确立房地产业发展的四个理念:一是确立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理念;二是确立房价上涨或下跌过快是宏观调控出发点的理念;三是确立房地产宏观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的理念;四是确立房地产宏观调控立足于法制化的理念。其次,对城市房地产政策与制度建设作了总体性的框架设计:一是用金融、财税等手段调节导致房价上涨或下跌过快现象的不合理因素;二是政府切实履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责任;三是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动拆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