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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实体法为中心,对我国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司法裁量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主要对我国故意杀人罪死刑司法裁量的现状进行了考察,主要分为问题阐述和原因分析两节。第一节就我国目前故意杀人罪死刑司法裁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从总体上来说,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主要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即对可杀可不杀的故意杀人罪犯大多判处死刑,在死刑裁量中注重从重情节而忽视从轻情节,数罪并罚中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倾向明显,共同杀人案件中适用死刑过多,在死刑裁量中过于看重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忽视对被害人家属补偿在死刑裁量中的作用,死刑的裁量受被害人家属或民众情绪影响严重,裁量死刑时过于看重社会治安形势。第二节就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立法层面的原因主要包括:死刑裁量的客观主义倾向及故意杀人罪规定的过度粗放;司法层面的原因则包括:固守“杀人偿命”的传统报复观,对死刑的威慑力过度迷信,司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擅把握自由裁量的尺度及司法独立性在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中受阻。
第二章主要探讨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在第一节中,首先介绍理论界有关死刑裁量原则的不同观点,然后从我国死刑适用的实际情况和对死刑的实际需要出发,确立了死刑裁量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少杀、慎杀、必需及社会舆论、民愤服从死刑标准原则。第二节,根据故意杀人罪的个罪特点,确立了故意杀人罪死刑司法裁量的具体原则——结果责任原则和适度报应原则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论证。
第三章主要阐述了故意杀人罪死刑的司法裁量标准。第一节就理论界关于死刑裁量标准的争议进行了介绍、评析,最终认为死刑裁量标准应从三方面进行把握,即客观危害、主观恶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第二节从前述三方面阐述了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的具体标准。
第四章通过对大量国内实际审判案例及国外有关故意杀人罪立法、司法状况的研究、借鉴,总结了故意杀人罪中存在的影响死刑裁量的相关因素,并就其具体作用进行了归纳、分析。第一节分析了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的强化情节,主要包括:共同故意杀人罪中的主犯,故意杀人后碎尸,一人犯数个故意杀人罪,具有暴力犯罪前科,在暴力犯罪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杀害执行公务者,为逃避刑罚而实施的故意杀人等七种情形;第二节分析了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的弱化情节,主要包括:犯罪人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突发性的故意杀人,被害人有过错,犯罪人有重大的悔罪表现,受被害人要求杀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八种情形;第三节则主要阐述了非情节性因素——民愤及社会治安形势在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