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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文化场馆的集中建设已成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规划投建的主要方式,这些大型且集中的公共文化场馆建筑群,在有形的物理空间上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力,往往被作为当地的文化标志性建筑;同时依托场馆形成的无形文化空间也通过组织文化活动与社会交往等途径延伸至更广阔的地域与社会群体当中。伴随文化空间拓展的是公益性文化服务在民众中的扩大与深入,从而使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为主导的单项输出向民主自发参与的双向互动转变。在转变的过程中,居民的文化消费习惯与地区文化环境也将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文化生产力的转化,这些都成为促进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隐性因素。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力求理清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在联系及二者对于文化的建设的促进作用。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积聚最多的省份,云南省政府也较早的提出了文化强省的发展方针。成绩喜人的同时却伴有问题,文化产业方面:过渡依赖旅游业导致各类产业自身支撑能力不足,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雷同,民族文化缺乏合理的经营和开发,出现跟风现象;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由于资金缺乏和政府执政观念等问题,拖欠了一部分文化基础的建设,一些地区的居民得不到基本的文化权益,文化需求无法满足,而公共文化建设相对健全的地区,也因为设备老旧,服务内容空洞等因素,造成民众对其的利用率较低,场馆经常“门可罗雀”。作为地方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硬件资源,如果公共文化场馆都得到了有效利用,所产生的效益将远远超出政府的投入。通过对普洱市“文化中心”的建设与使用效率的现状把握,分析公共文化场馆在建成之后的利用中,对当地居民文化生活的丰富与公共文化空间形成的积极作用,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文化生产力的生成,促进地区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分析普洱市“文化中心”提供的具有地区文化特点的文化服务与文化生产力内各层次的关系;找到文化生产力在普洱市文化产业中文化内涵定位,文化产品,及文化品牌等方面的具体体现,总结出以文化生产力为纽带的公共文化场馆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