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是一项旨在维护受判决效力不利影响的案外人合法利益的制度安排。我国在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设了这一制度,在制度构建时主要借鉴了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但又与法国和台湾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有显著区别。本文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了从制度共性到各国家地区的具体规定的全面分析,最后对在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本文从结构上分为导言、正文、结语三部分。正文分为五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概述,鉴于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该制度含义并未统一界定,笔者结合各国立法规定,在分析制度特点的基础上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进行定义,并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进行辨析,旨在更好地了解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特点。第二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比较法考察,以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为对象,从立法目的、要件、程序及效力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剖析,厘清其立法的相关规定,以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构建提供借鉴。第三章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出台的背景语境,主要从制度的理论根基、现实的立法需要以及迫切的实践呼吁三个方面论证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出台的原因,其中既判力制度理论和诉权理论为制度出台提供理论正当性,立法中对案外第三人程序保障的不足和解决诉讼诈害中受害人的权益保护问题是制度出台的现实原因。第四章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现状,首先对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分析,将其属性定位为非常规救济程序;然后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质疑,涉及立法体例、主体、客体、诉讼程序、判决效力及裁定的救济六个方面。我国现行的立法体例是否合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应满足什么条件?诉讼程序应如何适用?判决效力应如何规定?诸如此类问题,本文都做了详细回答。第五章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完善,指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完善路径。为增加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要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进行衔接;另一方面,要建立诉讼告知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对第三人滥用起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