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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飞跃,经济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维权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人格权法的发展便是最好的例证。解决温饱问题已不是人们的生活主调了,而是转向了关注自身的社会价值和尊严。人格权法发展的方向之一是人格权商品化,不仅维护自然人的人身价值,还要维护由此基础上产生的财产价值。其中,标表型精神人格权中的形象权,一时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它的法律地位、权利内容、权利保护、侵权救济等问题无不是人格权法所必须解决的。 我国通过对国外资料的学习与借鉴,特别是对美国公开权,日本商业形象权的学习,产生了诸多形象权学说,包括知识产权说、商事人格权说、无形财产权说及人格权说等学说,但基本上都是对形象权的属性持有不同意见。本文笔者基于此,从人格权的角度出发,对形象权及其保护进行了思索。 文章一共分为三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首先从形象权的源起与发展对形象权的源起做了分析,主要是对国外关于形象权相关理论的考究及分析,然后从形象权的概念、形象权的特征、形象权的属性及形象权的权能四个方面进行论述,进一步理解形象权的本质来全面把握形象权理论。 第二章,首先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形象权侵权的案件,对其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思考,进一步探究形象权保护的范围,然后对形象权保护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寻求形象权保护的合理依据,为保护方式的选择提供方向。 第三章,即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形象权保护之完善进行了探讨。从对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出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对精神损害赔偿方式与财产权益保护方式进行综合应用,对适合我国形象权保护之人格权方式做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