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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组织由于其非政府、非营利的特性,在社会生活的公益性或互益性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成为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重要机制。同时,由于基金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既不象企业来自于市场运作,也不象政府来自于税收,而是以多元化机制募集自社会公众的“善款”为重要组织部分,那么,如何有效的筹集到“善款”,如何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善款”,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等一系列问题自然呈现在人们面前。 基金会组织迄今在欧美迅速发展,并已相当成熟,在我国,现代意义的基金会组织才刚刚起步,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本文在对中国基金会组织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应用基金会组织企业化运作的理论,针对我国基金会组织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保障、制度完善、运作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基金会组织企业化运作的方案,对于我国基金会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