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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的实践模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造成了不少资源的开发性破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景区管理如何进行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实现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制度均衡点呢?本文依据多中心理论,结合旅游景区的自身特征,尝试对旅游景区制度模式作相应安排。实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旅游发展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是本文研究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多中心治理的理论框架。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建立了公共物品自主治理的有效模式,多中心治理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允许多个权力中心和服务中心产并存,通过竞争和协作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多中心的行政体制具有解决问题的巨大优势。
第二部分从现实的角度阐述了我国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由纯公益性管理向经营性管理的制度演进过程,景区微观管理模式的诱致性变迁导致宏观管理体制制度供给不足,景区管理体制的制度缺陷造成了景区资源配置失衡和环境破坏;文中分析了我国景区“地方性质的准公共物品”的属性,提出了我国旅游景区治道变革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试图将多中心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我国现实中景区治理模式的构建: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统一权威的管理机构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晰产权和合理界定景区价值以发挥市场机制,以地方自治主体的有效培育和多层次激励模式实现社会有效管理和监督,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个维度下构建多方协同的景区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