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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相吻合。按市场经济原则,交易都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行,但是由于关联交易通常发生在彼此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影响与被影响的关联关系的特定主体之间,若缺乏相应法律监管和机制监管,为谋求一些不正当的利益,关联人之间往往容易扭曲交易条件,会造成公司关联交易的不公正,从而影响到了国家、少数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以及公司的独立性。本文以规制不正当关联交易为线索,以保护债权人、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参照各国对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文章第一章从关联交易的法律概念出发,通过对关联人定义的比较研究得出了关联关系的法律特征。第二章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出发,重点分析了我国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原因。第三章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理论的四个核心方面即规制的逻辑起点、基本原则、基础关系和基本理念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籍以此来指导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法律规制制度的设计。第四章借鉴国外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结合我国关联交易法律规范的现状,以保护债权人、中小股东利益为价值取向,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角度逐一分析和探讨了对关联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1)股东会议批准制度;(2)关联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3)独立董事制度;(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6)实质性核查制度;(7)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五章对我国今后规制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