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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寨旅游”最早于1960年代出现在西方人类学家的研究中,进入到我国学者视野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1995年前后,国家旅游局从国家政策层面大力提倡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1997年全国范围内实行双休日制度,1999年实行旅游黄金周制度,随后又有乡村旅游年的推动,使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业得到篷勃发展。2009年7月,国务院出台《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提出要在全国实施“千万亿乡村旅游工程”,力争到2015年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到7.71亿人次。2009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促进了少数民族村寨旅游业更快的发展。2010年7月,农业部与国家旅游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以“全国欢乐乡村游”为主题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系列活动,这为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旅游的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 村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相关问题,比如利益分配不公平、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等。在这样的村寨旅游业发展背景下,本论文依据民族学、人类学与旅游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结合相关实地调查资料,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得出一些相关的结论:我国部分少数民族村寨的农业生产已经没有出路,生产方式迫切需要转型,很多民族村寨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他们走发展旅游业的道路是实现生产转型、民族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现阶段当地村民没有能力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发展旅游业,只有在政府政策、资金与技术等的支持下,才能使当地旅游业走上发展之路;当地政府的资金大多来源于旅游企业,但是外来的旅游企业一旦参与进来,当地村民的利益就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因此民族旅游的发展与其初衷渐行渐远。在此情景下,失去当地民众基础的民族旅游会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少数民族村寨旅游业只有以当地民众为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才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出路,这也是解决当地民生问题的有效手段。 论文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这部分对论文的选题缘由、意义及相关理论进行了具体说明,重点介绍了国内外关于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相关研究的动态,阐述了论文的思路、主要观点、调查过程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是论文的正文部分,包括五方面的内容(正文的第二章至第七章):第二章具体介绍吐鲁番地区的基本概况与旅游业发展的现状、高昌历史及高昌故城的兴废。第三章描述高昌故城遗址的整体布局、对游客开放的旅游点的概况及目前高昌故城的保护现状。第四章阐述了古城村自开展旅游业以来,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以及村委会在古城村旅游业中的作用。第五章运用对比的方法,分别从横向及纵向两方面论述两部分村民自开展旅游业以来经济生活的变迁。第六章同样用对比的方法,探讨了两部分村民在旅游业发展中不同的文化变迁。第七章介绍了目前古城村村民开展旅游业的困境及其产生的背景。 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结论部分。结论认为少数民族村寨发展旅游业是促进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地村民在需要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发展民族旅游业应该走参与式发展道路。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只有以当地广大民众的利益为根本,让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其中才是可持续的发展,民族旅游业必须以当地少数民族为主体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