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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马克思哲学的诠释主要有两种模式,即科学主义的诠释和人本主义的诠释。依据科学主义的诠释,马克思哲学是关于世界最一般规律的学问,在理论上聚焦于对现实的解释,回答世界的“实然”问题,体现着强烈的科学精神;依照人本主义的诠释,马克思哲学是关于人的命运和解放的学说,在理论上聚焦于对现实的改造,回答人的“应然”问题,体现的是浓郁的人文精神。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存在着这两种马克思哲学诠释理论的激烈争论。本文试图从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统一的角度来诠释马克思哲学,并以此作为正确评判科学主义诠释和人本主义诠释的尺度,作为当代认识中的方向和实践中的指导。 本文认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分别源自于人类对自然与人事的认识,体现着人类对待世界的两种态度。科学精神遵循客观性原则,反映人对客观现实世界的服从或符合,强调主客体关系中的客观性,追求社会现象的实然性、必然性和合规律性;人文精神遵循主观性原则,表明外部现实世界对人的服从和符合,强调主客体关系中的主观性,追求社会现象的应然性、必要性和合目的性。由于马克思哲学的总体特征是实践唯物主义,它不仅在批判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对社会规律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因而具有科学真理性,而且提出了消除人类不平等的异化劳动学说,发现了伟大历史使命的承担者——无产阶级,憧憬了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提出了改变东方人命运的“跨越论”,致力于对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改造”,因而也具有了人文价值性。马克思哲学正是对科学的客体性思维向度和人文的主体性思维向度进行了扬弃和整合,实现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 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马克思哲学中的的统一,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马克思始终把说明和论证人的解放和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理论目标(显性的人文精神),把寻找和解决人的解放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条件作为科学手段(显性的科学精神),围绕“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中心,在唯物史观中阐明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在剩余价值学说中揭示了人类发展的最后一个对抗性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并论证了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前提正在成熟,在科学共产主义学说中为无产阶级指明了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正确道路。 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马克思哲学中的统一,又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马克思跳出了历史主体一客体两极对立的简单模式,将人的实践—物质生产纳入主客体关系中,于是,实践活动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以及二者的矛盾发展,必然成为马克思哲学中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辩证统一的内在根据。 总之,马克思哲学不仅具有科学精神,而巨具有人文精神,两种精神在实践基础上辩证地统一起来,这就是本文对马克思哲学的新诊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