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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行为不但给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正常有效运转造成了妨碍,而且成为腐败案件中较频繁且严重的一部分。依据寻租理论,贿赂行为被媒体披露前,会给企业带来诸如缩短审批程序、获得市场准入、减少官僚的过分干涉等好处,但公司所有权性质的差异会造成其受益程度各有差别;贿赂行为被媒体披露后,因为向投资者传递了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对法律遵从方面的不利信息,可能使企业的业务关系和监管关系遭受严重破坏,有损企业员工的士气,进而对企业的竞争力构成威胁,因此,有可能造成企业股价的下跌,但由于制度因素所致,非国有企业的价值受损程度可能会更严重。本文从贿赂行为的受益机理和贬损机理两方面理论分析贿赂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通过手工收集数据,筛选出2001-2015年因行贿行为被立案的73家沪深上市公司,以贿赂行为作为解释变量,以销售增长率和托宾Q值分别表示贿赂行为被媒体披露前后企业价值的指标,并以企业所有权性质作为分组变量,在控制企业存续年限、杠杆水平、现金流以及独立董事百分比的情况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实证研究上市公司贿赂行为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被媒体披露前,贿赂行为与公司的销售增长率呈正相关关系,在国有企业,这种关系更显著;而当贿赂行为被媒体披露后,将造成企业价值的下降,且非国有企业价值下降的幅度更大。对研究结果的可能解释是:所有者缺位以及监督执行力度不够都为国有企业在商业贿赂中获益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国有背景和政治关联使得国有企业的贿赂行为被媒体披露后,资本市场对其惩罚力度较小。本文的研究成果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充分认识贿赂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有助于我国反贿赂监管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