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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资源消耗快速加剧,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单纯运用法律或行政手段已不能完全解决环境资源的外部性问题,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为改善水环境的新途径之一。本文回顾了江苏省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三个阶段历程;总结了江苏省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的实施效果与经验;提出其存在补偿形式较为单一、补偿标准难以确定且偏低、横向生态补偿阻力大、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受限、补偿监测成本较高、部门参与不足、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并分析其成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不成熟、政府绩效考核模式单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流域生态补偿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公众参与渠道等。通过对比借鉴我国其他省份与其他国家典型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经验,提出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和框架体系、有效筹集管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建设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保障体系等改良江苏省模式的对策建议,也为其他地区尤其是水网密布且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地区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提供示范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