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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股东逐渐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日益严重。相对于公司经营者,股东往往由于对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缺乏了解而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各国都相继开始重视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因此,根据现实需要,我国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但规定相对笼统,实践操作中对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存在较大争议。随着股东意识的提高及股东提起会计帐簿查阅权诉讼的增多,对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立法进行研究和完善具有现实意义。
文章首先介绍了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的一般理论。开篇从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的历史演变过程着手总结了会计帐簿查阅权确立的动因,接着对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的性质进行界定,并分析了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存在的理论基础和价值。然后对关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帐簿查阅权的立法现状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并指出目前立法存在的相关问题,如查阅主体的范围未确定、查阅对象不明确、对“不正当目的”没有做出准确的界定、缺乏查阅程序及司法救济规定等等。最后针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立法规定的不足与缺陷,在权利制衡的指导思想下,结合中国当前实际,同时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从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的查阅主体、查阅对象、查阅程序、限制性条件及权利受损时的司法救济五个方面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计帐簿查阅权立法的完善的提出了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