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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现象越发猖獗,涉案人数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数额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恶劣。坚决打击腐败犯罪,追回境外腐败资产箭在弦上。所以,笔者以“反腐败新格局下中国跨境追赃法律问题研究”为题,从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现状和危害出发,描述了我国近年来,尤其是2014年以后,反腐败跨境追赃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梳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我国实践中追回腐败资产的方式,发现我国反腐败跨境追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浅显的建议,以促进我国反腐败跨境追赃工作的有效开展。其中,第一章为引言,以我国当前存在的大量腐败资产外流现象为切入点,描述了腐败资产外流给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以及法治建设方面所带来的危害。第二章是我国反腐败跨境追赃的现状。本章一共包括两个小节,第一小节是我国反腐败跨境追赃取得的成就。当前,我国的反腐败跨境追赃工作主要表现为:在不断探索实践的同时,制度方面也在不断的完善,以保障实践的开展。第二小节是我国反腐败新格局的形成。2016年,G20峰会在我国杭州举行,由我国主导的《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以及《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得到与会国的一致通过,至此“三位一体”的反腐败新格局正式形成。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国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得到进一步提高。第三章是追回境外腐败资产的法律概述。首先,在本章的第一小节对“境外”、“腐败”以及“腐败资产”的定义进行了界定,以明确和统一本文的相关术语,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小节则通过理论对照实践的方式,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以及我国跨境追赃实践采用的腐败资产追回方式进行了基本概述。第四章是我国反腐败跨境追赃过程中的法律瓶颈。本章以《北京反腐败宣言》确定的国际追赃方式为基础,论述了我国跨境追赃实践反应出来的制度问题:第一,没有与腐败资产主要流入国签订引渡条约;第二,无法有效利用非法所得跨境活动的信息共享平台;第三,没收制度不合理;第四,没有普遍建立与外国的资产分享机制。第五章是反腐败新格局下跨境追赃的制度完善。本章主要以第四章提到的问题为依托,认为我国在跨境追赃过程中,第一,应当灵活运用各种方式追回境外腐败资产,例如:通过借助非法移民遣返实现对物的引渡;第二,完善反腐败跨境追赃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信息的快速流通;第三,完善现有的没收制度,开展相互承认与执行没收国际合作;第四,普遍建立资产分享机制,确保顺利追回被没收的腐败资产。结论部分回顾总结全文,点明章节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展示本文的整体构架及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