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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柏拉图《克力同》中的苏格拉底是在主张公民对法律有严格服从的义务,即使对恶法也亦应服从,但这种理解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克力同》与柏拉图的其他对话录,尤其是《申辩篇》中明确提出了公民不服从的苏格拉底之间产生不一致。考虑到《克力同》中直接论证苏格拉底应当服从对他做出的不公正判决的是人格化的法律而非苏格拉底本人,法律的论证明显与苏格拉底主张的应当听从专家而非大众的意见、不得以恶报恶这两项道德原则相悖,以及苏格拉底最后对法律讲辞的反讽,《克力同》中人格化法律所主张的公民应严格服从法律并不代表苏格拉底的观点。苏格拉底之所以要以法律的名义编造一席自己并不信服的讲辞说服克力同,是因为克力同并非一个有哲学天赋的人,他无法理解苏格拉底以哲学的方式对他做出的反驳,但苏格拉底也不能直接拒绝来自克力同的善意,因为这会伤害到他与克力同之间的友谊。对苏格拉底而言,与作为大众一员的克力同之间的深厚友谊意味着弥合大众与哲人——亦即城邦与哲人——之间紧张关系的可能,这二者之间的和解是实现《王制》中哲人王之治的基本前提。克力同营救苏格拉底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苏格拉底是他的朋友,此时,克力同所代表的一种传统正义观——“扶友损敌”——就与城邦的实在法发生了冲突,但友谊,在某种意义上和法律一样,也是城邦秩序的来源。对城邦而言,友谊是团结邦民,抵抗僭政威胁的积极力量。因此,如果苏格拉底听从克力同的建议逃亡,那么友谊就是在对抗法律,城邦不可避免地将在这两种秩序来源的内耗中走向失序与衰落,所以尽管苏格拉底对雅典法庭对他作出的判决嗤之以鼻,但他仍决定留在监狱服刑,同时以法律的名义编造一席他自己并不信服的讲辞来说服克力同,这样既维护了他与克力同之间的友谊,也使得友谊,作为一种深重的感性力量,不至于与法律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