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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成员提供养老保障,是现代社会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是当今全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目前,我国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趋势在不断加深,使养老保险支出面临严峻挑战,给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了极大压力。养老保险以经济为基础,以资金为后盾,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构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其基础环节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筹集问题。但是,由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方式的缺陷,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缺乏保障,给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收支平衡带来困难,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改革并完善养老保险的筹集方式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本文围绕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展开论述。首先对养老保险筹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介绍。其次对我国历年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现状进行了多角度分析,即对养老保险的总体赡养率、收支情况、31个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做了定量分析。通过分析指出我国养老保险以缴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其法律强制力不够,企业欠缴保险费情况严重。然后对我国开征养老保险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文中对世界各国开征养老保险税及其税制设计进行比较,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开征养老保险税的基本思路。最后,提出了开征养老保险税还必须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加强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等。以此来推进养老保险税的有效运行和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