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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党的十七大又对这一任务进行了科学规划。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当前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新时期我们党在总结新矛盾新情况新实践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从科学发展观到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和谐社会更是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如此,这些重大战略部署本身,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展开了人学维度的理论创新,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发展方向。本文意在探求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人学维度,换言之,对新的历史时代的马克主义人学进行现代性思考,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现实的理论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坚持历时态与共时态、理想性与现实性、社会历史观与主体价值观相统一的研究方法,从存在论与价值论统一的角度,开显马克思这一体现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相统一的文本思想的当代价值。本文主体有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梳理和谐社会理论和马克主义人学的关系。着重阐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理论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联系。指出马克主义人学的现当代意义,从理论上探索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入学维度。自此基础上,细致区分和谐社会和共产主义理想的区别与联系,进一步深化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认识。本章通过对共产主义与和谐社会二者的理论根源以及本质的区别,认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总体规划,特别是围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积累的诸多社会建设问题而提出的新的社会发展目标,核心是怎样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和协调解决各种矛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显然这个发展目标并非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样我们看到,在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的是以人为本的人学维度,它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底蕴。
第二部分论述人的主体性培养以及自由个体的形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本章深入阐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建设中最高理念,它体现在当下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为提高人的生存发展状态和人的主体性所采取的各方面措施里,体现在对人的自由个性的培养中。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和任务,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人学维度的着力点。在对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产生的新的问题,进行分析,促使我们思考唯物史观的现代性,促进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人学的发展,从而更好的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哲学基础。
第三部分着重解决构建和谐社会中人的发展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要“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就是要结合当下历史条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落实到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并以“自由个性”为个体发展的最高目标。从这样一个逻辑出发这一部分首先分析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人的发展状况,从而找出构建和谐社会中人的发展的具体的现实的问题。然后运用马克思“自由个性”理论结合当下具体的历史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中解决人的发展问题提供理论资源与方法。同时对马克思主义人学进行现代性思考,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使之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