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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首次将农业源(包括畜禽养殖、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范畴,在农业源减排项目中,畜禽养殖业废水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所占比例高成为工作重点。在农业源主要污染物COD、TN和TP的排放量中,畜禽养殖来源的COD排放占96%,TN和TP排放分别占38%和57%。在我国许多地区无论从经济收入比例还是养殖规模,养猪业长期以来位居畜禽养殖业的首位。以湖南为例,2001-2015年全省生猪的年产值平均占农业总产值的20%以上。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养猪是当地农民的最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但是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养猪业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当地最主要的污染源。目前,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养殖业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成因分析,研究方法比较宏观,研究程度比较低。基于此,本文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湖南省部分为研究区域,利用2000-2014年的农业统计数据,采用污染排放系数法和ArcGIS分析技术,系统分析了区内养猪业主要污染物COD、TN、TP排放的年际动态及其空间格局,探讨污染负荷形成的原因。并对养猪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的调控途径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为该地区养猪业污染的综合治理以及洞庭湖的水质保护提供重要依据。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近15a来洞庭湖地区养猪规模与污染排放量总体呈现先增后略减然后再持续增加的变化态势,2007年达到最高峰。研究区养猪业存栏规模从2000年的1469.4万头上升到2014年的2010.2万头,COD、TN和TP排放量分别由2000年的112.99、11.75与1.10万t/a增加到2014年的154.56、16.07与1.51万t/a。(2)从空间格局来看,高污染负荷区主要集中在洞庭湖西部的常德市区、东南部的汨罗市和望城区。且高污染负荷区呈逐年扩大的态势。COD达到三级污染及以上的区域由3个增加到6个,TN达到四级污染及以上的区域由11个增加到13个,TP达到四级污染及以上的区域由7个增加到11个。(3)影响养猪业污染排放量的主要因素有:养殖过程中的技术手段,饲料配比及饲料体系、养殖废弃物的处理的方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养猪业防治的调控途径主要有:养猪场的合理选址及设计,饲料的科学配比,固体废弃物的有机肥生产,养猪废水的处理及综合利用,生态防护工程等。(4)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养猪业环境治理的优先区域应选择常德市区、汨罗市及望城区三个县(市、区),养猪场合理的选址及规划,科学的饲料体系,坚持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解决养猪废弃物污染问题和保障养猪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采用稻草-绿狐尾藻生态治污技术的多级湿地消纳系统可为养猪废水的生态治理及N、P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