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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们也清晰地认识到民营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作用。民营经济对中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增长的深层贡献,更在于它推动了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各地政府的意识形态以及初始经济条件不同,各地的民营经济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路径。因此,对于中国转型中民营经济发展及其地区间的差异现象,如何在已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探求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在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形成的内在关系和作用机制,以及在这种机制下各地民营经济发展差异的成因,将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目前关于政府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大多关注我国“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大规模制度变迁,试图通过对中国转型中的地方政府与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来理解地区间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速度上形成差异的动因。但目前对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尤其是对政策约束下地方政府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深入。本文不是关注于这种宏观的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制度变迁,而是着眼于我国目前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不是考察民营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演变,而是着眼于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内在关系与作用机制;不是考察民营经济整体发展状况,而是着眼于产生民营经济发展地区差异的内生因素;不是考察中央政府整体的宏观政策选择,而是侧重地方政府的政策影响方式研究--这也更有助于解释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区域差异的成因,使得本文有一个更严谨的逻辑体系。
本文通过构造地方政府效用函数,以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收益函数为基础的理论模型,研究地方政府与“自发”的民营企业在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中所形成的内在关系和作用机制,以及民营经济在地区间发展差异的动因。模型的分析表明,“自发”发展的民营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的激励,通过两者的合作均衡来弱化政治约束和提高产权保护强度。在特定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边际产出效率和组织效率之间的差异,是民营经济地区间发展差异形成的关键因素,它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从而使不同地区的民营经济发展出现路径分岔。对于制度与经济发展而言,两者的作用总是相互的,制度会影响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进程,同时经济发展确实也经常导致制度变迁。这样,就把基本理论模型的含义进一步拓展到具体制度及其变迁的研究,从而增进了人们对中国经济转型过程的理解。
为了更好地验证上述理论分析和经济模型的涵义,本文分类总结了河北、浙江、福建的历史禀赋、政府意识形态(政策环境总结)、民营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并进一步基于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于2007年3月至7月对上述三省的民营企业家进行的《“非公经济36条”落实情况与民营经济景气指数》的抽样调查数据,以及全国工商联近年来发布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以河北、浙江、福建三省为例说明了民营经济发展在地区间差异形成的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