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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价值冲突,这种矛盾冲突的本质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也是法的价值冲突的一般现象。个人信息权和公共利益的冲突并非不可调和,两者的关系可以在法的价值平衡的框架内得以实现矛盾缓解。个人信息权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反映在个人信息权与新闻自由、互联网信息自由、公共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司法证据取得中的矛盾冲突。要解决这些冲突就必须对新闻自由、互联网信息自由、公共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司法证据取得有深入的认识,通过法的价值冲突平衡功能,实现个人信息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