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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周有光的文字类型理论进行系统地研究。概述周有光文字类型理论的内容,重点对周有光的文字分类法“三相说”进行分析和评论,指出它的价值和问题;并且和其他学者的文字类型观进行比较,力争全面客观地看待周有光的文字类型学的得失,指出它在文字学中的重要价值和启示。三相中的“音段相”(后来称作“语段相”“语言段落”)是从字对应的语言单位来认识文字类型的。这是文字分类的本质标准。但是因为周有光没有明确“字”的含义,没有分清语言实体单位和语言形式单位,所以他从这个角度给文字分类出现了一些问题。周有光提到的“篇章文字”还不是记录语言的文字,只是帮助记忆的图画;他认为汉字是“语词—音节文字”是没有分清语素和音节的本质区别;他把汉字和日语的文字都归入“语词—音节文字”是没有分清假借字和表音字的本质区别;他把马亚文字归入“语词—音节文字”是混淆了部件、字和字组。从音段相角度,我们赞同把文字分成:词文字、语素文字、语素—音节文字、音节文字、音素文字。三相中的“表达相”有两种含义:一,表达法是文字记录语言的方式;二,表达法是创造文字的方法。我们认为后者是文字单位的分类法,前者才是文字体系的分类法。因为周有光的“表达法”混淆了文字记录语言的方式和部件构成字的造字法,所以他从这个角度给文字分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他把汉字归入意音文字是从部件的功能给字进行的分类,把日语的文字归入意音文字才是根据字记录语言的方式给文字体系进行的分类。根据文字记录语言的方式,我们赞同把文字分成:表意文字,意音文字,表音文字。事实上,表达相是对音段相的分类结果进行的大类概括。三相中的“符位相”(后来称作“符号相”“符形相”“符号形式”)是从文字的形体特征角度来认识文字类型的。周有光按照符位相把文字分为3层:图符、字符、字母,这样的分类存在一些问题。图符文字不能区分文字和非文字,字符、图符、字母的分类把部件和字混淆起来了,字母文字以及字母文字的下层分类没有摆脱音段相的标准。我们认为单从文字的形体特征只能分出接近图画的文字和接近线条的文字。在对文字体系进行分类的时候,符位相只能作为音段相和表达相的辅助标准。因为谚文中最小又自由的文字单位表示音节,所以我们认为谚文是音节文字,具体来说是音素化的音节文字。文字类型不决定于语言类型,文字类型在不同时期受不同因素的影响。但是音素文字适合记录所有类型的语言,是世界文字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