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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想要井然有序的运行下去,就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规范,有些是明文规定的,人们必须遵循,有些是无形的贯穿于人们的观念之中,用于协调人际关系,建立社会秩序。法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了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作为协调社会关系的最后一道门槛,法律本身需要具备一些特征: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针对的是某类人或者某类事和行为而言,法律是有掌握国家意志的阶级制定,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这要求必须满足社会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需求,也就是说法律必须具有自己的体系,能形成网络,覆盖各行各业,让社会各界都能做到有法可依。到目前为止,我国有240部法律,700多个行政法规,7000左右的司法解释,基本形成了一套法律体系,但由于社会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比如一些新兴行业的形成,一些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一些新的科研成果的产生还有随着人们物质精神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事物的需求也有所提高,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体系也应该是不断的动态的前进,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最典型的像近现代知识产权的发展,最初的一段时间学者们认为,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而现在随着第一代计算机的出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给知识产权平添了知识财产专有权,例如植物性品种权、集成电路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当然这还远远不是尽头,现在的知识产权有向“信息产权”扩张的趋势,这就要求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的调整变化,以适应人们的需求。我国现在已经基本拥有了庞大的法律系统,包括宪法及宪法性法律、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诉讼法学、国际法律等。但我国现有的法律系统究竟是否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法律体系建成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我国法律体系还需要有哪些完善与补充呢,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文章将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我国的法律背景和我国法律体系建成的必要性,讨论我国现行的立法动向,第二部分,对法律体系的概念进行阐释,分析法律体系的特征,全面的了解法律体系的作用,为我国法律体系建成的标准提供参考。第三部分,详细介绍我国现代法律体系的状况,包括我国法律的发展历程,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各个部门法的划分、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等。进一步明晰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数据。第四部分,对我国法律体系建成的标准进行正面探索,并与西方法律进行对比,阐述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的标准,提出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作出分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