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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之中,一定的年龄作为划分权利义务的分界点,以区分不同年龄的人的权利与义务。现代法律采用的计龄方法是“周岁”的计龄方法。“年”与“岁”是远古岁月,人们根据农作物生长而得出的自然时间周期。随科学发展和人们认识的加深,古代人创造了历法来记录时间,岁也成为计龄单位。传统中国所用的计龄方法是“虚岁”计龄方法。年龄在法律上的应用,历代对年龄都有自己的划分标准,在赋税、婚姻和刑罚上,一定的年龄,可以区别权利义务或刑罚承担的不同。但是这种年龄划分并不是十分精确。由于计龄方法的模糊,年龄的界分常常只是一个大致的周期。这样政府的法律规定在民间,有时候得不到有效遵行,出现一些背离法律规定的年龄习俗。 近代以来,从清末修律到民国立法,中国的法律开始采用“周岁”计龄方法。民国建立采用公元纪年后,民法和刑法相关条文开始明确规定年龄从出生开始起算,并且年的计算从历,年龄的界分点使用“满”、“足”等词义,表示年龄划分开始明晰、精确。此外,以年龄区分除了继续应用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的权利义务和刑事责任之外,也应用在中国近代开始产生的宪政的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