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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而提出的战略任务。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在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长期以来,关于企业本质的认识建立在“经济人”假设之上,因而也就有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责任理论。和谐社会的提出,为我们从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的角度科学认识企业的本质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也为我们突破各种西方社会责任理论局限,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和谐社会视域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不是出于外在压力的被动选择,也不是出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功利性”诉求,更不是出于企业道德觉悟的“慈善义举”,而是体现企业本质,基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企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既具有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属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剥离了企业原来承担的许多政治和社会职能,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济主体,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各项社会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对山西省煤炭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的考察,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办社会遗留问题、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农民工待遇问题、腐败和商业贿赂问题、信息不透明问题、认知模式不一致问题,以上问题在国有企业中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制度原因,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确立的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双重角色,导致了新的“政企不分”,另一方面,由于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容易导致“以企代政”,这两个方面相互交错,导致了企业主体地位的弱化。除此之外,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不健全、企业管理者的认识不到位、以及社会诚信文化的缺失,也是造成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要原因。
推动当代中国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首先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确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既要尊重国际惯例、又要面向中国问题,遵循普遍性、结构优化、重要性、发展性原则,把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顺政企关系,加强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社会责任监督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从“权利主体”转变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好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长期以来,关于企业本质的认识建立在“经济人”假设之上,因而也就有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责任理论。和谐社会的提出,为我们从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的角度科学认识企业的本质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也为我们突破各种西方社会责任理论局限,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和谐社会视域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不是出于外在压力的被动选择,也不是出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功利性”诉求,更不是出于企业道德觉悟的“慈善义举”,而是体现企业本质,基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企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既具有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属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剥离了企业原来承担的许多政治和社会职能,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济主体,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各项社会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对山西省煤炭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的考察,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办社会遗留问题、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农民工待遇问题、腐败和商业贿赂问题、信息不透明问题、认知模式不一致问题,以上问题在国有企业中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制度原因,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确立的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双重角色,导致了新的“政企不分”,另一方面,由于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容易导致“以企代政”,这两个方面相互交错,导致了企业主体地位的弱化。除此之外,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不健全、企业管理者的认识不到位、以及社会诚信文化的缺失,也是造成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要原因。
推动当代中国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首先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确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既要尊重国际惯例、又要面向中国问题,遵循普遍性、结构优化、重要性、发展性原则,把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顺政企关系,加强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社会责任监督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从“权利主体”转变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好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