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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多民族国家背景下,不同族群的身份、地位不同,享有的权利、机会也不同。约瑟夫·卡伦斯如何看待少数群体权利、认为应如何实现不同群体的和谐共存、应当是何种意义上的共存、应当有什么样的价值导向与制度建构,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卡伦斯认为,自由主义框架内的不同群体之间可以实现和谐共存,在这过程中,公正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介绍卡伦斯公正价值下的多元文化共存,采用宽泛的社群主义方法,将价值与制度相连,探讨多元文化如何在自由主义框架内、公正价值下,实现和谐共存。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卡伦斯论述的多元文化主义下的不同文化群体,卡伦斯论述的不同群体已超出传统自由主义的范围,他对自由主义进行现代调整,认为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不同的文化群体权利之间是可以兼容的。并且认为,一个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是可以且应该建立在特定的自由主义原则之上。卡伦斯提出多元文化主义是自由主义框架内的多元文化主义。个人权利与少数群体权利、公民身份与族群身份、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是可以和谐共存于自由主义意义上的政治一体之内的。 第二部分,对于如何实现自由主义框架内的多元文化和谐共存,卡伦斯提出,需要公正的价值原则。不同于罗尔斯等人提出的正义观,卡伦斯的公正观切实关注少数群体的权利。卡伦斯更加注重道德原则的情境性、道德选择的复杂性,以及对不同文化群体进行价值评判时的差异性,他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文化和背景因素。同时,卡伦斯论述公正与多元文化、与平等之间的内在联系。由此,提出当前多元文化共存面临的问题。 第三部分,卡伦斯认为,公正必须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评判和反思,因此,他将公正价值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对魁北克移民、加拿大土著居民自治、非自由主义的穆斯林民族等特殊群体进行实践探讨,并予以评判和反思。卡伦斯通过将价值和制度相结合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公正价值下的多元文化是可以和谐共存的。以这样的公正观为指导,有利于促进不同群体间真正的平等,也有利于实现政治共同体真正的整合。 第四部分,本文评析了卡伦斯公正价值下的多元文化共存,分析卡伦斯思想的独到之处,并对其进行反思,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