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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房产税的经济效应进行了理论研究,从税收产生经济效应的一般作用机理出发,分别阐述了房产税的价格效应、地方财政收入效应以及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作用机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庆此次试点的产生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在价格效应方面,首先对重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及供求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认为此次试点使得重庆房地产市场供求双方都更偏好于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导致小户型住宅价格急剧上涨,出现了住宅市场的结构性扭曲现象。其次,通过分别构建住宅和高档住宅的双重差分模型,我们发现试点政策的推出并未在重庆市形成政策预期效应,也不能显著地调控房价。我们还发现相对于房产税试点政策,人们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更能显著地影响房价。在地方财政收入效应方面,首先对重庆房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随后运用趋势外推法分析了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未来十年的收入潜力。本文认为,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确能够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实际的增收效果并不明显。短期内,试点方案难以代替土地出让金,也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但从长期来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收入潜力巨大,能充当地方政府充足、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在收入再分配效应方面,通过计算Musgrave&Thin(1948)提出的MT指数,来考察重庆此次房产税试点对居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效果。本文认为,重庆此次试点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居民收入分配,但由于方案本身的局限性,所以效果有限。从长期来看,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政府从高收入群体中征得的税收会持续增加,其调节分配的作用会愈来愈明显。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总结了此次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经验与教训,由此探讨了今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路径。本文认为,首先应该对房产税的功能进行合理定位,以调节收入分配为首要目标,以为地方财政增收为第二目标,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为次要目标。在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再推动房产税改革的顺利进行,提出了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合理设计税制要素以及完善房产税改革的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