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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在2001年以后成立的,发展的模式与南方地区不同,多为非世行模式,在这种模式里成员的行为选择——合作或“搭便车”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意义能否实现的关键,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成员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并不认同,而且更倾向于“搭便车”而不是选择合作,因此,本文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成员行为选择作为切入点,研究成员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的行为——合作或“搭便车”,根据成员的行为选择状况以及影响因素,建立一种激励机制,一方面促进成员积极合作,改变成员“搭便车”的心理,另一方面以这种激励机制为手段,推动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发展。本文在阅读相关国内外文献和实地调研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员的行为选择进行研究。首先,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成员行为选择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公共产品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为理论基础,进一步对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员行为——灌溉行为、决策行为、缴纳水费的行为及参与管理的行为进行描述,并总结其行为选择的趋利性、盲目性、消极性及矛盾性等特征。其次,本文运用博弈论“囚徒困境”的方法分析了成员行为选择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员利益的影响,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成员行为选择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及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影响,即成员行为选择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成效的评价标准,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也决定着政府政策制定的依据和方向。再次,根据调查问卷收集的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方法找出影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员行为选择的因素,经过二元Logistic模型的分析,本文发现成员个人特征、成员经营特征、成员心理认知以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制度建设等都影响着成员的行为选择。最后,本文根据以上研究,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构建了激励成员选择合作行为的机制,以资金、法律、政策作为外部激励机制构建的立足点,以产权、决策、设施维护、价格、成员培养作为内部激励机制构建的重点,并提出了保障激励机制有效运行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