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发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户经营的多元化,农户对借贷资本的需求日益强烈。在正规金融无法满足农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成为农户的主要融资渠道。本文通过对乐清市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的实证研究,分析经济发达地区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特征、民间借入资金规模的影响因素,并对当地广泛存在的互助会进行案例分析,指出其合理性和弊端。本文的研究框架及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部分,国内外研究现状回顾,提出本文研究设计框架。文章首先对已有文献中的相关研究,如民间借贷的形式、特征、功能进行回顾概括;其次,在对已有文献概括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可能影响农户民间借入资金规模的因素,提出本论文的理论假说。 第二部分,分析农户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该部分分别从借方和贷方两个角度对农户民间借贷行为进行分析,以借方为主。因为贷方农户有较多顾虑,相对而言对借方农户的调查比较容易。文章首先通过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展现农户民间借贷的广泛性、借贷用途的多样性、借贷契约机制的灵活性等特征。其次,通过对农户民间借入资金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发现农户收入、农户生产经营规模、民间借贷利率对农户民间借入资金规模都有显著正向影响。 第三部分,对当地广泛存在的传统民间借贷形式——互助会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对互助会收益的分析,得出农户从互助会获得的收益往往要高于其参与私人借贷获得的收益,并且互助会得会次序对会员收益有重要影响。互助会的融资功能、储蓄功能及社会功能,是其得以生存的重要原因。但是互助会带有自发的、不成熟金融组织固有的消极性,如果任其盲目发展也会扰乱农村金融秩序,给社会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含义: 第一,加强法律建设,使民间借贷法制化,使民间借贷契约合法化,使民间习惯法典化。 第二,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可以借鉴民间借贷的相关经验,研究民间借贷的操作办法和金融技术,建立适合农户习惯和需求的存贷款业务。 第三,建立和完善民间借贷监测体系,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