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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2013年我国贸易总额突破4万亿美元,成为第一大贸易国。但是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收入差异持续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2013年我国总体基尼系数高达0.47,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水平。这引起了众多学者围绕贸易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展开讨论。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进入了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的重要时期,过去依靠第二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开始逐步向第三产业倾斜,作为转型的重点领域—服务业,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这必然会引起贸易结构的变化,服务贸易也将成为贸易活动中新的增长点。从规模来看,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从1982年到2013年,30年间增幅近116倍,出口和进口排名分别上升到世界第五位和第二位。基于上述事实,本文将探究服务贸易与工资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围绕贸易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回顾了传统贸易理论关于贸易影响要素收入的作用机制,以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为代表的传统观点认为贸易可以通过影响商品价格,间接缩小要素收入差距。但是,SS定理的结论却与众多国家经济现象相悖。因此,本文进一步探究了现代贸易理论,确定了贸易通过技术进步影响要素价格的作用机制。在上述理论基础上,本文从生产性服务贸易和消费性服务贸易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利用Feenstra和Hanson(1996)的方法,阐述了生产性服务贸易导致的偏向性技术进步对工资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最终得出了服务贸易将扩大工资收入差距的结论。通过对我国1995年—-2013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加深会对工资差距同时产生两种影响:即SS定理的直接效应和技术进步带来的滞后效应。直接效应缩小工资差距,滞后效应扩大工资差距,但后者的影响大于前者。进一步将服务贸易分解为生产性服务贸易和消费者服务贸易,发现二者在当期对工资差距有改善作用,但在滞后两期,生产性服务贸易对工资差距的恶化作用显著。实证结果与理论分析相符。最后,本文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和控制工资收入差距提出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