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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在保障法制统一、追求程序公开、司法公正和效率等方面达成了普遍的共识。为此,世界各国纷纷掀起了以改革管理方式提升审判社会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改革浪潮。根据我国“依法治国”的方针和历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司法改革精神,我国法院确立了以“三个分立”原则为基础,进行提升审判管理社会效果的探索改革。多年来的提升审判管理社会效果的改革实践,不仅通过倒逼机制规范了审判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也加强了监督制约,为法院的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提升审判管理质效制度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如审判管理机构权责不清,部分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管理失调引起社会反效果等等。笔者长期在法院从事审判管理一线工作,认识到审判管理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案件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存在运用不佳会造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能统一的现象和弊端。为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上述问题,就需要在认真总结和检讨我国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英美等西方国家在提升审判管理社会效果方面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审判管理制度。本文拟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管理提升社会效果为案例,应用公共管理理论和审判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研究审判管理在公共管理实践产生社会效果中的典型应用。全文分七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介绍我国法院审判管理的历史和趋势,第三章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升审判管理社会效果的案例描述,第四章和第五章为案例关键要素分析,第六章为经验启示,第七章为结论。论文结合了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该单位在审判管理的工作流程,通过必要的数据分析,总结利用审判管理工具提升社会效果的成功经验,找出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