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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是指西方语义中的“satire”而非“irony”,“文类”是对文学而非作品的分门别类。讽刺文类具有粗鄙性、混合性和对话性的特征。讽刺文类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主要以歌德提倡的讽刺诗文和席勒提出的讽刺感受为代表。讽刺文类在此时面临讽刺修辞的挑战逐渐走向困境,具体表现在讽刺诗文的衰落和讽刺感受的虚幻。讽刺诗文表现为梅尼普讽刺和罗马讽刺体,在古罗马形成集聚性创作,在近代也获得某些承续性的发展,但最终走向困境。讽刺诗文在近代的没落是受到讽刺期刊的变异、政治意识形态的干预、新古典主义法则的修正、席勒文类理论的威胁等因素的影响。讽刺感受来自席勒提出的两种文类规范。席勒提出“素朴的”和“感伤的”历时性文类规范、感受方式四重性的感受的文类规范。感受的文类规范是对历时性文类规范的理论校正。讽刺感受是指席勒在感受的文类规范中称之为“讽刺诗”的文类。讽刺感受对讽刺诗文的潜在解构威胁根源于二者在文类划分规范上的矛盾。讽刺感受的虚幻等因素导致讽刺感受并未在文学史上产生有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