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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的背景下,水力资源的开发价值与潜力是极大的。水电开发不仅能够缓解电力压力,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还会在防洪、航运、供水、灌溉等方面产生较好的社会综合效益,因此得到国家的极大重视。但也有反对者认为,水电开发活动会产生较大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负外部性问题,极力阻止水电开发立项决策的通过。可见,水电开发活动中牵涉到诸多利益相关者,在立项决策过程中也存在较为复杂的利益冲突与博弈现象,如何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彼此间的利益冲突也有较大难度。怒江水坝和金沙江水电站失败的案例较为明显地反映出我国水电开发立项决策中日益凸显的利益冲突问题,体现了水电开发立项决策的一些新特征。修建小南海水电站作为重庆重点推进的水电工程,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和热议的水电开发项目,决策过程中交织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水电巨头、当地居民、环保组织、大众媒体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因此,本文选取小南海水电站作为案例,分析了立项决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各自的利益诉求,厘清了水电开发立项决策中的利益冲突表征及原因。本文认为,水电开发立项决策中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关联的不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企业利益联盟与居民、社会组织、大众媒体之间。而造成以上利益冲突的原因综合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利益主体多元化,决策系统缺乏对冲突昀回应机制;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妨碍公民知情权;决策机制中权力结构缺乏制衡,公民社会发育有限;作为“有限理性人”的政府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决策机制和环评制度尚不够完善,存在制度性约束。针对以上利益冲突关系和原因,本文从前提要件、制度保障、行动策略、关键举措四个维度提出了化解水电开发立项决策中利益冲突的路径对策。首先,要正确看待利益关系,树立竞合理念;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环评制度、公共决策机制、信息公开制度等;再者,遵循协商性决策策略,搭建沟通对话平台;最后,构建和完善利益机制,促进利益平衡、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