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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税制自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逐渐恢复和创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业税制不仅是保证房地产业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条件,也是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利杠杆,具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各市场主体合理收益、维持整个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作用。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持有、使用和转让等活动进行课税,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税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国在具体税制方面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从宏观角度看,世界各国的房地产业税收在税收收入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业税制已不能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相适应,房地产业税收体系自身存在的诸如税费繁杂、税负不均、计税依据不科学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暴露出我国房地产业税制的滞后性。借鉴国外房地产业税制的实践经验,提出改革与完善中国房地产业税制的可行性思路或建议己是当务之急。本文围绕以上问题展开论述的,目的是从房地产业税制的演进、国外房地产税制的介绍以及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出发,运用比较、历史、分析等方法,尝试对我国房地产业税制中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分析,对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特别是对拟开征的统一房地产税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本文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在界定现行我国房地产业税制的基础上,主要阐述了与房地产业开发、房地产业所得、房地产业交易、房地产业保有有关的各个税种。第二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房地产业税制的基本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各国虽然因不同的国情以及经济调控的目标不同,致使房地产业税制之间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但它们一般都很重视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为一般原则,建立房地产业税制且以此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笔者通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业税制进行分析和比较,总结出国外及台湾地区房地产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第三章:通过对我国房地产业税制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第一,整体上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制存在着诸如税基狭窄、税制设计上存在着“内外两套税制”、税种设置不规范、计税依据不合理、租税费相互错位等问题;第二,我国房地产业税制中部分税种如房产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