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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权利状况相当复杂。从权利主体来说,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房屋承租人、房屋抵押权人等;从权利客体来说,涉及到房地权利如何并存的问题以及房屋所有形式的多样性问题;从权利的移转来说,涉及到房屋产权转移的时间以及多个权利主体并存情况下权利优先等问题。本文试图参照现行房地产立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各种权利主体的权利的合法性、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以及权利的救济等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本文第一、二章以物权法为基础,论述了私有房屋买卖的理论前提;房屋所有权及其房地权利如何并存的问题。第三章以前两章分析基础,从债权法角度论述了私有房屋买卖的成立与生效,重点探讨了“产权转移是合同的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两个问题。第四章对我国私有房屋买卖中的几个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主要涉及以下四个问题:私有房屋双重买卖问题;私有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设定抵押权的私有房屋买卖中的权利限制问题;违章建筑物买卖中的法律问题。在分析上述四个问题的过程中,对现行房地产相关立法进行了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探讨。此章是整个文章的重点,也是本人认为最有价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