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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对媒介文化美学研究在美学与媒介文化关系问题上产生不同观点的理论原因进行初步分析,以期为进一步思考美学与媒介文化的关系提供某种理论帮助。本文认为,在媒介文化美学研究中存在着商品逻辑和符号逻辑两种不同的内在审视路径,而这两种逻辑的分裂则是导致人们在诸如媒介文化美学标准等问题上产生不同观点的深层理论原因。
绪言部分主要划定媒介文化美学研究的大致范围,指出如何界定媒介文化与美学的关系是媒介文化美学研究的首要问题。这一关系在某些媒介文化美学研究形态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考察。这些研究针对这一关系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理论观点。它们之间的差异所构成的媒介文化美学研究问题,是本文考察和分析的基本对象。最后,初步勾勒出本文写作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梳理出三种媒介文化美学研究形态,即阿多诺的媒介文化现代美学批判、菲斯克的媒介文化“快感”分析和鲍德里亚的媒介文化“超美学”思考。通过阐述三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本文指出它们针对审美艺术活动与媒介文化关系问题作出了各自不同的回答,形成了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大众媒介及其意识形态性质的判断。三种形态呈现出从媒介商品到媒介文本再到媒介符码技术的变化,从虚假意识形态到中性化意识形态再到意识形态符码化终结的变化。第二,媒介文化的美学评价标准问题。三种形态呈现出从现代美学标准位移到“大众辨识力”的“快感”标准再到美学标准消失的变化。同时,第一方面的判断和第二方面的观点在各种形态中都呈现出一定的因果关系。
第二章分析三种形态审视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由此探寻在媒介意识形态性质判断上差异产生的深层理论原因。基于三种形态对意识形态的界定,本文将分析触角延伸到其各自的主要理论来源之中。经过分析比较,认为三种形态具有两种不同的内在逻辑:商品逻辑和符号逻辑。商品逻辑以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为核心。阿多诺对媒介意识形态的批判由商品逻辑主导。符号逻辑以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关系为核心。菲斯克和鲍德里亚对媒介意识形态的分析论述则由符号逻辑主导。这两种不同的逻辑是导致三种形态媒介意识形态性质判断产生差异的深层理论原因。
第三章分析三种形态在美学标准问题上的观点差异与两种逻辑之间的关系。由此确认,在美学与媒介文化关系问题上三种形态呈现出差异与分歧,其产生的根本理论原因在于商品逻辑与符号逻辑的不同。经过分析发现,三种形态分别在两种逻辑中揭示了“纯”美学意识形态性质的产生。但是,阿多诺通过商品逻辑论证了现代艺术美学具有作为意识形态而发挥反意识形态功能的可能,从而确立了媒介文化的现代美学标准。而在符号逻辑中,菲斯克完全将这种可能性寄希望于由符号抵抗产生的意义“快感”,从而导致了媒介文化美学标准向“大众辨识力”的“位移”。通过运用符号逻辑“覆盖”商品逻辑,鲍德里亚认为随着后现代社会的全面符码化,意识形态和艺术都成为了“拟像”模型。“拟像”社会中不存在意识形态,美学标准问题也随之消失。
第四章分析三种形态在媒介意识形态性质判断上各自的不足以及在媒介文化美学评价标准问题上各自的不足,认为这些不足根本上由商品逻辑与符号逻辑的分裂所导致。最后通过提出“机制”概念,对商品逻辑与符号逻辑结合的可能性进行了初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