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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武汉城市工商团体是很有影响力的民间自治性社团。1949-1957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原有工商团体进行了逐步改造。这—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解放之初,由于恢复和调整国民经济、稳固新政权的需要,人民政府对旧有的商会和工商同业公会进行了改组和整理,初步建立了国家主导下的工商联和同业公会体系;“五反”运动后,人民政府净化了工商联和同业公会组织,建立了新的更加严密的工商联组织体系,并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政府对工商团体的领导;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生产关系改造的同时,对工商联和同业公会也进行了彻底改造。经过三个阶段的改造,工商联逐步丧失了原有的民间性和社会性,变成了党领导下的统战性组织和政府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同业公会则不仅失去了民间社团特征,而且原有的职能被分解、剥离,最终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被撤销。在对原有工商联、同业公会进行改组改造的同时,为了加强对小商小贩的管理和改造,武汉市还建立了另一种新的工商团体----摊贩联合会。摊贩联合会是在政府直接领导下建立的,不仅在协助政府维护市容、整顿市场,并对小商小贩进行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发挥了作用,而且体现了国家政权重组城市社会的另—个方面,即通过摊贩联合会,将小商小贩组织起来并置于国家政权直接管理之下,最终达到国家整合基层社会的目的。
根据工商团体的不同性质,新政权对其进行改组和改造分别采取了各有侧重的方式:第一,对工商业联合会重在改造。通过逐步改造,瓦解工商联原有的社会基础,改变其职能和性质,将其由一个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社会团体变为—个党领导下的统战性组织;第二,对同业公会重在解构。通过抽离同业公会的社会基础,逐步分解其职能,使之失去存在的合理性,最终将其撤销;第三,对摊贩联合会重在建构。通过建立新的小商贩团体,把以前处于无组织状态的底层工商业者组织起来。通过以上方式,新政权完成了对城市工商团体的重组和改造,并在此基础匕重新整合了城市工商社会,最终在城市社会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体化。这种国家与社会的—体化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实现其国家建设理念的必然要求,其影响是双重的,即短期内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长远看则影响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以先进国家的经验为借鉴,建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有利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