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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高等院校进行新生选拔的考试制度,高考一直以来都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问题。而高考志愿的填报对于考生来讲更是其在高考后进行的另外一场无形的“考试”。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行为是否得当,对于其是否能够被高校成功录取,是否能够进入自己理想大学以及选择一个理想的专业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学生和家长在高考结束后,比较关注高考志愿选择对学生高考的影响。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是影响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一个关键因素。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过程中受到家庭中哪些因素的影响、每一个因素对其志愿选择行为的影响如何、如何为学生更好地进行志愿填报提供有效建议等,这些都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选取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喀什大学、新疆理工学院和昌吉学院的在校大一新生作为研究对象,走访各个学校,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查访谈。被调研的学生统一为大一新生,共发放了1200份问卷,回收1092份,其中有效问卷1007份。利用SPSS数据统计软件对新疆地区的大一新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影响进行描述性统计、差异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考察新疆地区大一新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整体状况,以及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影响。得出研究结果:(1)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行为存在显著影响;(2)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行为在家庭居住地和是否单亲家庭上存在显著差异,在性别上不存在显著差异;(3)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学生的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自我认识就越明确;(4)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学生对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信息政策越了解;(5)父亲的职业处于优势阶层的学生在志愿填报中对直接关注因素的关注程度越高,家庭经济收入和父亲学历处于低层次的学生对高考志愿的直接关注因素更加重视。基于本文研究结果,结合新疆学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特征和高考志愿选择行为的特征,针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行为影响的重要性,得出以下启示:(1)增强学生家长的教育意识,提高其教育能力,进而减少父母职业、家庭收入对学生受教育的消极影响。提高学生学习成绩,不仅要靠学校,也要靠家庭,靠学校与家庭的相互配合。父母与学校沟通与否,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是否相结合,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2)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就必须重视教师的培养与选拔,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同时,学校要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特别是关注弱势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接轨。高校要不断加强与中学的联系。学生的高考志愿的盲选,对高校和学生本人都造成了消极影响。(3)政府作为教育资源的分配主体,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为了减少因为社会经济地位不同,而造成的资源分配不均,教育不公平问题,国家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国民收入,减少社会阶层分化,增加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进而实现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