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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一定程序运用自有资金,债权或对外举债等方式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股份回购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现已成为西方资本市场上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与利益分配工具。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股份回购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对股份回购这一工具的运用不太充分,更多的是使其服务于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回购的其他功用得到较少体现,使得股份回购这一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现阶段在我国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因此,本文对我国股份回购历史进行梳理,力求找出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发展的因素,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我国新时期股份回购的动机,深入探讨国内外回购动机的异同,并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整体的公告效应以及三种主要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希望能实现以下目标:(1)通过梳理我国股份回购的历史,分析总结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发展的因素,为我国股份回购与国外的不同之处找到历史根源和现实依据。(2)通过对新时期股份回购的动机进行分类总结,并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回购动机进行比较分析,可以更明确区分国内外股份回购的异同,并通过对各自特殊动机的分析,了解我国股份回购运用的成熟程度,以及认清我国股份回购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动机,为上市公司把握股份回购的发展方向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一定理论支持。(3)通过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的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公告效应,不同回购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可以更直观地认识我国的股份回购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份回购来为公司的实际情况服务。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第二章介绍了国内外关于股份回购的动机假说和公告效应研究。第三章主要回顾了股份回购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分析股份回购在我国并不多见的原因。第四章梳理了我国新时期发生的股份回购的动机,并对比了国内外股份回购动机的异同及原因,为下一步检验三个主要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提供依据。第五章运用事件研究法,实证检验我国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第六章为结论,对本文的研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本文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股份回购历程进行了回顾,将我国的股份回购划分为2个阶段,比较了各个阶段的实践特点,发现第一阶段(1992-2005年)股份回购活动中政府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其特征是行政色彩很重,不是市场化的企业行为;第二阶段(2005年至今)股份回购活动的回购标的、方式、资金来源都更加多元化,股份回购动机也逐渐丰富。但是两个阶段的股份回购活动都不是很频繁,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兴起的因素主要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和上市公司回购的主观动力不足等。(2)通过梳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动机发现,我国的股份回购动机与国外相比,有共同之处,诸如EPS假说、财务杠杆假说、信号传递假说、股利替代假说、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管理层股票激励假说等在国外被广泛认同的回购动机假说都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实践中得以体现。但是国内外的动机也存在一些差异,诸如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等动机就是在我国所特有的市场环境下所形成的;而国外出现较多的并购防御动机假说还未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从回购动机出现的频率及重要程度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活动最主要的三个动机分别是:配合股权分置改革、传递价值低估信息以提升股价、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3)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具有正向的公告效应。其公告效应最明显的时间段是公告日前一天和公告日当天,说明存在回购信息被提前泄露的情况。(4)三种主要动机的股份回购均有正向公告效应,其公告效应的强弱顺序为:以配合股权分置改革为动机的股份回购具有最强的公告效应,在以流通股为回购标的两类回购中,传递价值低估信息以提升股价为动机的股份回购高于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公告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投资者所预期的公告事件将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以及能给投资者自身带来的益处,公告效应越大,则代表投资者对公告事件的评价越高。从两类对流通股的回购动机来看,投资者比较认可传递价值低估信息的回购,而对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为动机的股份回购心存疑虑,要改善这种状况,要求对经理人道德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加以重视,建立健全相关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