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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是指地方政府在文化政策执行过程中,充分理解、领会文化政策的目标和精神实质,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制定科学合理、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明确权责分工,合理配置人财物信息权威等资源,实施行为约束和过程控制,使各执行机构和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有效实现文化政策目标的能力。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不足,制约了文化政策的执行水平,影响了党和国家文化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将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基本目标之一。推动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成为当前阶段党和国家最主要的文化目标,其实现有赖于地方政府对各项文化政策的有效执行,要求地方政府提升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提高文化政策执行水平。因此,本文以公共政策理论为基础,对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为四章:第1章,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述评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2章,理论分析。结合文化政策、公共政策执行力、行政协调、系统论等相关理论,阐释文化政策执行的含义、结构要素和特征,论述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的含义、内容和影响因素,并从文化政策执行的系统性、复杂性、重要性三个维度阐述提升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的必要性。第3章,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的成就、存在问题及原因。从协调思想认识的能力、协调主体关系的能力、协调资源配置的能力得到提高三个方面来归纳成就,从执行主体关系仍不够协调、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协调、政策执行协调手段不完善三个方面来总结问题,从理念意识、利益协调、信息传递、法律制度四个方面来分析原因。第4章,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的提升对策。从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养、优化政策执行利益协调、加强政策执行保障力度、健全政策执行协调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提升地方政府文化政策执行协调能力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