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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在句法语义接口层面考察虚词“给”的句法性质和语义内容。具体来说,主要研究汉语四种“给”字句式,包括S1(NP1+V+gei+NP2+NP3),S2(NP1+V+NP3+gei+NP2),S3(NP1+gei+NP2+V+NP3),S4(NP1+V+NP2+NP3)以及祈使句“给我”结构中“给”的句法位置和语义特性。此外,本文还考察了表被动范畴的“给”的用法并将其与“被”的用法从句法和语义两方面作了比较。 “给”字词性复杂多变,一直是研究的热门话题。本文主要从三个问题着手对虚词“给”进行研究。在广泛阅读文献时发现,有些动词可以同时进入句式S1和S4,而有些动词只能进入句式S1才能构成给字句。传统语法认为这是由于句式中的动词V的种类不同,本文认为“给”字在句式S1和S4中出现与否,主要与动词和“给”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有关。“给”被看作是一个轻动词,语音形式可有可无,可以有效解决“给”字词性存在的争议。如果动词包含有明显的转移和给予意义,那么动词可以同时进入句式S1和S4,“给”可以出现也可不出现;如果动词不包含有明显的给予意义,这些动词只能进入句式S1,“给”字则必须出现。 不同给字句中的“给我”结构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在句式S2中“给我”标记为“给我”1,句式S3中“给我”结构标记为“给我”21。由于祈使句的结构与句式S3相似,所以“给我”结构在祈使句中被称为“给我”22。“给我”1中“给”处于句法中的介词位置上,有引进受事成分的作用。“给我”21意义复杂,限于篇幅不作为研究重点。“给我”22在本研究中被看作是动词的附加语,起到加强句子语气的作用。通过对“给我”结构的分析,研究发现“给”字前后的成分以及给字句的句式意义影响着“给”的句法语义特性。 本研究还对被动范畴的“给”进行了分析,并把它与现代汉语中的被动标记“被”做了比较。通过句法语义接口层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被动范畴的“给”和“被”在句法和语义上都有所不同。尽管“给”和“被”都看作是轻动词,但是“被”是一个强被动标记,处于上层的轻动词位置,而“给”处于下层的轻动词位置。轻动词“给”的出现使得动词的及物性弱化,起到了去及物化的作用。研究还发现,“被”,“把”和被动范畴“给”三者之间的句法位置关系,“被”处于最高位置,“把”位于中间的轻动词位置,“给”处于最下层的轻动词位置。 本文在句法语义层面的研究对了解“给”字的句法语义特性有一定的启示,特别是把“给”看做轻动词避免了对“给”字词性存在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