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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主要针对居住区及其以下的级别提出配置要求,而对市级、区级的公共服务设施无明确的规定,而且在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日常生活需要的公益性设施的配置类别上研究不够深入,在配置设施的级别划分上也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所以,构建一套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配置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指导,进行完备、合理、便捷、舒适的市、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城市的生活品质,并实现对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的规划和管理,显得迫在眉睫。
本研究首先对现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方式进行解读与剖析,发现现行公共服务配置方式存在诸如指标体系不完整、指标数值不仅上下限值跨度过大而且严重滞后、具体的配置指标不适应强制性和细致化的要求、不利于规划和管理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文章借鉴前人运用分级的思想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进行控制的方法,以及其他学科中关于分层的理论及方法,紧密结合国家规范、地方建设标准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尝试运用分层配置方法来构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体系,并在相应的指导原则下,从类别确定、级别划分和指标要素控制三个方面按照两步迈进的循序演进方式建立新的配置指标体系:
1)界定指标体系层级,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参照其他学科的分层方法,根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所提供的服务职能和地域范围不同,把公共服务设施涉及的相关因子划分为以下四个层级,并按层级不可逆,上一层级指导下一层级的原则,构建称之为类别层、级别层、指标要素层以及配置指标层四个组成部分。
2)针对各设施属性,构造各层级内容:
层级构建完毕后,根据每个层级的属性,再确定各层级的内容。类别层,先对公共设施的分类方法进行研究,然后对比国标和各地方城市的分类,最后界定本文是针对公益性的小类设施进行更深入、更具体的划分;级别层,按照上层支配下层的原则,这一层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人口规模,针对上层界定的小类进行级别的划分;指标要素层,为了保障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的落实,针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具体的控制指标要素研究;第四层,是公共设施需求的具体配置指标--指标层。
最后,本文选取韶关市为实践对象,论证本研究构建的分层配置指标体系。本研究建立的整个配置指标体系是一个充满弹性和不断修正的开放系统,需在试行和不断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完善。